第(1/3)页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:卢锡安,一个热爱运动、身材姣好的女孩。 晚上卢锡安穿着瑜伽裤在河边步道夜跑。 却遭遇了两个男人的骚扰,对方不仅索要微联系方式,更用下流的言语提出“深入交流”的侮辱性要求。 卢锡安愤而回击,却招致了对方的暴力殴打。 她顽强地捍卫自己,留下了伤痕,也机智地保留了对方挣扎时留下的DNA证据。 她选择报警,并将那两个男人告上法庭。 但问题在于,事发路段没有监控。 第一次开庭,成了罗生门。 那两个男人在法庭上颠倒黑白,信口雌黄: “法官,是她先勾引我们的!穿成那样,大晚上在河边跑,不就是想找刺激吗?” “我们没答应,她就要钱,我们不给,她就自己弄伤自己来讹诈!” “我们是为了阻止她自残,不小心才碰到她的!我们没有对她使用任何暴力,是她诬陷我!” 由于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和监控,仅凭双方陈述和那份存在争议的DNA证据,法庭无法当庭判决,只能暂时休庭。 那两个男人及其同伙在网上煽风点火,无数“正义使者”涌入卢锡安的账号,将所有的恶意倾泻在这个受害者身上: “穿那么骚,活该!” “晚上出来跑步?心思不正吧!” “就是想骗钱,没骗成就讹人!” “瑜伽裤都快勒出印子了,给谁看啊?” 偶尔有几条支持穿衣自由、谴责施暴者的评论,也迅速被淹没在嘲讽中: “穿衣自由?那出事了自己受着呗!” “管不住自己骚,就别怪别人动手!” “爱美?代价就是自己承担!” “凭什么?!”邵梦婷猛地将手机拍在桌上,胸脯因愤怒剧烈起伏。 她气得浑身发抖,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 为什么不去指责施暴的男人? 为什么所有人都跑来指责这个受到伤害的女孩? 她被骚扰,被殴打,还要承受这漫天盖地的污名化和网络暴力! 就因为她穿了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? 就因为她选择在晚上跑步? 第(1/3)页